近日的纽约华裔少年被殴打事件,再度引发社区对于校园霸凌案件的严重关切,不少公众迫切希望了解美国法律对于校园凌霸如何进行处罚。艾利德律师由此回想起将近十年前轰动华人社区的一起校园霸凌案件,特此与各位读者分享,从中也可以一窥美国司法对于校园霸凌事件的处理态度。
2014年6月,两名来自中国,刚成年不久的小留学生翟芸瑶(Hellen)和张鑫磊(John)因涉嫌绑架和虐待他人被捕,受害者是年龄相仿的两名女生麦嘉怡和刘怡然,她们遭遇残酷折磨的细节后来经过披露,震惊全美华裔社区。检方在同年6月公布了本案更多细节,包括另一名参与霸凌的成年嫌犯杨玉函(Coco),以及其他涉案的多名未成年嫌犯,她们均是在加州核桃市读高中的学生。
据受害人在庭上陈述,案件起因缘自一帮女生在facebook上的争风吃醋,翟芸瑶晒出自己与某男生的亲密合影,遭留言奚落,遂联合其他人施以报复。2014年3月28日,翟芸瑶组织四人对麦嘉怡进行殴打,并用烟头将其烫伤;3月30日,翟又组织12人对刘怡然拳打脚踢,并强迫她拍裸照,刘遍体鳞伤,头发被强行剪掉,还被强迫吞沙子,折磨过程长达5小时;翟和同伙在事后威胁受害人不得报警。张鑫磊是翟芸瑶的男友,他在案件中的作用主要是开车和望风,没有像涉案的女生一样直接动手,但是根据加州刑法,开车望风的从犯也按照同罪处理。
检方表示,嫌疑人的上述行为极其卑劣,其涉嫌的罪名如果被定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法官将翟芸瑶和张鑫磊的保释金定为300万美元,这二人第一次出庭时未料到闯下如此大祸,完全懵掉了;由于他们来自中国普通家庭,无力缴纳这笔巨款,因此在庭审期间一直被关押,一直到2016年本案宣判为止。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本案被告之一的“萱萱”(化名)的父亲得知女儿在美涉案被捕,专程从中国赶来,试图拿钱与受害者“私了”,结果警方以其涉嫌贿赂证人将他逮捕。很多中国人不知道在美国,一旦案件进入了刑事程序,嫌犯的亲属就不得私下接触受害人,否则很容易落下“干扰作证”的罪名,结果没帮上忙,把自己也送进监狱。
2016年初,经控辩双方多次协商后,翟芸瑶承认绑架罪和袭击伤人罪名,其余被告也相继认罪;翟在2月份被判处13年监禁,杨玉函被判10年监禁,而张鑫磊则被判处6年监禁。上述三人的家长在庭审最后陈词中十分感慨地表示,中国家长将年幼的孩子送到美国之前,一定要思考再三后才做决定。
艾利德律师指出:在校园霸凌这件事上,中美法律呈现较明显的文化差异:中国学校对于学生打架斗殴的情况,除非是涉及严重的人身伤亡,通常是由校方自行处理,警方较少介入。而在美国就严格得多,警方不会因为嫌犯是学生就网开一面,而是依法处理。如果涉案的是留学生,在入狱刑满后会被驱除出境,今后将很难再入境美国;而这些留学生如果在受通缉或被起诉期间潜逃回国,则会进入美国国土安全部的黑名单,若之后一旦试图进入美国,在入关时会立即被捕。
艾利德律师事务所致力于维护社区公益及守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如您的孩子在学校面临霸凌,或者因涉嫌霸凌被指控,建议即时联系律师咨询寻求合法对策。
责任编辑:Willi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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